新中国第一个发展黄金生产的国家级文件。1957年,在新中国黄金产业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年份。这一年的9月14日,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了新中国第一份发展黄金生产的国家级文件——《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提出今后“必须把黄金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事业来领导”,按期完成生产任务。
为什么在冻结民间黄金买卖8年后,要下发这样一份对我国黄金工业发展具有政策分水岭意义的文件?此后,我国黄金生产是否真的迎来了大爆发?一切要从国家外汇短缺说起。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现实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工业化建设,这需要大量引进工业成套设备。此外,基于解放台湾和抗美援朝的需要,要进口大量的武器装备,产生了对外汇的需求。
但我国当时受到了西方阵营全面的政治和军事封锁,自由外汇很少,黄金成为当时增加外汇储备的希望。从1952年至1958年的7年间,黄金在国家外汇储备中的比例平均接近60%,成为当时偿还外债的主要手段。即使如此,我国每年全部的外汇储备也仅有两三亿美元的规模,用储备还债这条道路也走不通。外汇成为新中国的一块现实短板,亟待解决。增加黄金生产对解决国家外汇短缺矛盾具有显著作用,与扩大出口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增加黄金生产的主动权在自己的手里,而扩大物资出口在很多情况下要受制于人;黄金本身就是硬通货,生产出来就可以用以偿债,可以冲破种种人为设置的封锁障碍;由于我国人工费用低,黄金生产成本很低,在经济上也很合算。
《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的印发,也因此顺理成章。这个文件对黄金工业发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了12项应对措施,主要涉及黄金生产责任单位的明确,以及黄金生产所需要的若干条件的解决之道。这些工作措施又可分为政府责任、要素保障和经济优惠3个层面。比如,经济优惠主要包括国家收取租金的矿区,免除租金;禁采矿区由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后开禁,让群众生产黄金;将砂金及矿产金收购价提高36.84%,由每市两95元提高到130元;回收金和副产金维持不变;暂时取消对黄金5%的课税。经济政策层面这3项措施可以使黄金生产者和黄金企业获得的利益具体而明确,具有直接的推动力。
《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让黄金生产成为具有重要政治属性的事业,再加上进入1958年后,全国上下处于“超英赶美”的群众运动之中,各行各业都围绕着一个目标放“卫星”,群众采金运动自然成了这场群众运动的一部分。在此情况下,我国黄金生产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端:1958年黄金产量由1957年的5.541吨增长到了6.885吨,增长了24.26%,达到了新中国成立10年来最好水平;产金省区由13个增长到了16个,增长了23%。
1958年黄金产量的增长,九成以上缘于岩金生产,而岩金产量增长主要的贡献者是国有金矿。根据统计,当年国营重点企业增产0.881吨,占全国新增产量的65.54%。其中,广西、湖南、内蒙古、黑龙江四省区的国家投资改造或建设的金矿发挥了作用。比如,广西东南金矿,从1955年至1972年,国家共向该矿投资1627万元。1958年,该矿增产黄金0.401吨,占国有金矿新增产量的45.2%,为全年新增产量的29.8%,是当年黄金企业的产量之冠。相比之下,1958年群采的黄金产量仅占总产量的12.761%,增产占总增产量的三分之一。无论是总产量还是新增产量,都不占主导地位。
这与《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的政策指向存在差异,群众采金并没有成为我国黄金生产的主力军。为什么会这样?这要从《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中的具体政策措施来分析。该文件明确提出,增产黄金的责任全部是由省、自治区承担,黄金生产所需的要素投入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政府只是发挥辅助性作用。
在当时高度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中,中央政府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地方政府控制和可以自主使用的资源很少。这样的制度安排所能产生的实际效果,肯定会受到极大影响。所以,1957年《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下发后,并没有出现黄金大幅持续增长的局面。
六条建议开启黄金新征程。1964年,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的召开,是1957年政务院下发《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之后的又一个重要事件,确定了现代化黄金工业生产体系建设的启动。
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产生了六点建议,选择了一条与1957年《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不同的增加黄金生产的道路,从此开始了我国现代大工业黄金生产体系建设的推进。这是1964年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在我国黄金生产发展史上的贡献和价值。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标志着我国开启了现代机械化黄金生产体系建设。黄金生产作为一种经济活动,需要多要素的动员。从动员群众生产黄金到推进现代机械化黄金生产体系建设,从本质上讲,就是从单一要素动员到多要素动员,因而这一调整必然会使黄金生产力获得更大的增长动力。这一调整的实施虽并非一帆风顺,经历颇多曲折,不过,黄金生产因此走出了历史的谷底,在受到政治运动严重干扰的情况下,仍进入了一个缓慢的上升期。
经过反思,1964年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拨乱反正,将增加黄金生产的航船驶向了新航道。其没有涉及任何大力发动群众采金的内容,而是围绕组织机械化大工业采金而展开。建立现代机械化黄金生产体系并不是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明确提出的任务目标,而是对其最后形成的发展黄金生产的六点建议内涵的解读。
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六条建议具体内容如下:一是黄金工业需要发展。冶金部、地质部及各产金省(区)都应该重视。这几年,由于生产的入不敷出,动用了国库中的黄金储备“吃了老本”。再过几年,将会出现无“老本”可吃的局面。在对外经济交往中,黄金是硬通货,黄金储备的增多会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二是需要制定一个发展黄金生产的中短期计划。三是成立一个机构。冶金工业部最好成立一个黄金托拉斯(包括地质勘查),要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黄金勘探队伍,首先摸清资源为开发作准备。
四是进口新设备。如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采金船,补充进口必要的关键设备。应制定出计划,报总理审批。五是黄金收购价格要适当。收购黄金不仅要考虑价格多少,还需要奖励物资。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一是按劳分配,二是等价交换。对那些开采砂金、体力劳动繁重的采金者,应该实行基本工资加物质奖励的分配办法。六是器材供应由冶金工业部负责。发展黄金工业应当给予拨款,贷款有时解决不了生产急需的国家控制的物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决定的。
为落实六条建议,特别指定胡立教为协调人,这表明这六条建议已作为具体的工作布置予以推进,而成为今后增加黄金生产的工作指南和任务指标。其与1957年《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政策取向有以下差异。
其一,更加强调了增加黄金生产的紧迫性,1957年《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将黄金生产定位于重要的事业,1964年黄金经营与生产座谈会将黄金定位于硬通货,将黄金储备与国家经济实力相联系,使黄金生产的意义进一步提升,并强调将会无“老本”可吃,黄金生产不仅具有了重要性,而且具有了紧迫性。
其二,最为重要的政策内涵是第三条,明确要求冶金部要成立一个黄金托拉斯。在1964年公开提出建立黄金托拉斯有一定的前瞻性,也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在“文革”中首当其冲受到批判。第四条建议是落实第三条建议,建立黄金专业综合性企业集团的必需之举,因先进的企业形态必须要有先进的生产装备相匹配。而且在当时外汇极其短缺的情况下,决定动用外汇进口国外设备,足以看出当时国家增加黄金生产的决心。
其三,《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着眼点是群众,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黄金生产经营与生产座谈会基本上没有涉及发动群众的内容,而是强化政府的责任。政府不但是增加黄金生产的倡导者和支持者,而且成为领导者和践行者。